13TH

 

我拿著毛巾捂住腦袋,看著鄭允浩拿出藥箱來。我偏過頭

 

「我不要擦紅藥水。蹉死了。」

 

鄭允浩撇了我一眼,用左手摁住我的腦袋

 

「當街毆打知名藝人,你還不夠蹉嗎?」恐怖的大紅色藥棉就湊了上來。

 

他的動作明明就算不上溫柔,期間甚至痛的我嘶啞咧嘴無數次,揮舞著胳膊要滅他滿門。心裡還是有些奇特的,快要膨脹起來的感覺。

 

「那個......對不起。」他收拾藥箱的時候,我低頭看著他腳邊那坨金色的生物,慢慢的開口道。

 

「就算沒有你,我也會忍無可忍。」鄭允浩笑了笑,拍了拍我的腦袋,「反正,情況也不會再糟下去了,不是嗎?」

 

他的安慰卻讓我更加胸悶。我想幫他一把,卻把事情弄得糟糕透頂。看我垂著頭悶不吭聲,鄭允浩坐到我身邊。身體前傾,胳膊肘撐在大腿上,雙手向前握合。側面過來的溫暖燈光讓他的表情看起來有些透明。

 

「不管怎麼樣,謝謝你。你可是第一個為我打架的男人,呵呵。」

 

我刹那之間不知道該做何表情。FANCLUB之間的戰爭從來都是精力過剩的LOLI們的可怕發洩。兩家飯碰到一起,針尖對麥芒,掐的狠了就開始亮出十八般武藝。咬的抓的踢的摳的,一點都不輸給電視上的少林武僧。明明是要維護那個人,但是卻從來不會去考慮可能會帶給那個人的煩惱。媒體的曝光,圈子裡的關係,公眾形象......原來我居然和那些衝動的小朋友們的大腦構造一模一樣。

 

鄭允浩捏了捏我的後頸

 

「別亂想。呃......」他沉默了半晌,「我很高興。」

 

我愣了愣,時間停止一般。我覺得我比他腳邊那只屎黃色生物,好不到哪裡去。被愛撫了,被鼓勵了,就會覺得自己也長出短短的尾巴來,恨不得拼命的對著那個人搖來搖去。我有些慌亂的站起身

 

「嗯......那個,我還得去次公司......

 

鄭允浩拉住我

 

「現在是半夜了,公司不會有人的。而且明天一早的報紙就會有新聞。還是早點睡吧,明天才有精神對付媒體。」

 

被輕易看透的,完全失了陣腳的我,是傻瓜嗎......Rita把報紙扔在我面前

 

「出息了啊。」

 

我仔細看亂七八糟的小報消息,顯然事情發生的太倉促,上面沒來得及收拾就蔓延開來。大幅的篇章都是猥瑣到不行的標題「鄭允浩與UP不合大打出手」「昨日過氣明星,今日街頭霸王?」「鄭允浩一言不合對後輩出手」......

 

拍到的照片都是奇異的鄭允浩和UP面對面站著的角度,作為罪魁禍首的我反而猥瑣的蜷縮在一邊。

 

「麻煩是我惹的。我辭職的話......

 

「你辭職有屁用?!」Rita猛的把報紙甩在我臉上,「你最近到底是怎麼了?!瘋了?狂犬病了?還是鬼上身了?」

 

我摸了半天口袋,抽出根煙

 

「我看不慣。」

 

「你看不慣你就可以動手?你為鄭允浩想過沒有?你覺得你這是為他好?你害死他你知不知道?!」

 

我沉默了一會兒,點煙的手顫抖了一下

 

「嗯。」

 

「我知道你想幫他,但是沒用的。這不是拍偶像劇,」Rita在桌後坐下,「不會有什麼天殺的奇跡發生的。你想幫他,就不要惹是生非。」

 

「我知道了。」

 

「上面的意思,還是,低調一段時間......

 

「他沒那個野雞時間了。」我把煙摁滅在煙灰缸裡,「老頭子們是要凍他凍到合約滿嗎?」

 

「你最好安分一點。」Rita狠狠的瞪我一眼,「不然到時候,我也保不住你。鄭允浩那邊,你願意的話,就呆到他滿約吧。」

 

我點點頭。起身出去。

 

「你......別太固執了。做這行的,要看開些。」Rita姐在我身後說。

 

......固執嗎?我開車去鄭允浩家的路上,看見市里的體育館被鋼板圍起來。巨大的起重機在裡面隆隆的工作著。突然想起來。這好像是我第一次,見到他本人的地方。那時候我還在念大學。用省下來的生活費買了最便宜的門票。在最後的入場時間進去,壓低帽檐坐下來。演唱會開始的時候,滿耳都是震耳欲聾的尖叫聲。我在觀眾席的一角。他在聚光燈的中心。很多年以後的現在。我已經不記得他唱了什麼歌。不記得他的舞。不記得他那時候的樣子。只有那種心情。卻清晰的像是昨天。奇怪的是,記憶明明是我和那個人之間的。又只是我的而已。站在他身邊,我只能說初次見面。

 

只是很多人,很多事。已經變得不同。比如當年見證過那段輝煌的體育館,終於要推倒重建了。而當年歌唱著的少年,也終於。漸行漸遠。

 

14TH

 

到鄭允浩家樓下的時候,一眼望去都是吵吵嚷嚷的LOLI飯。我剛下車就被鎂光燈閃的睜不開眼睛。記者都圍上來問些不知所云的問題,話筒恨不得直接戳進我嘴裡。吃力的撥開人群,吃力的摁門鈴,「金在中。」

 

門「叮」的一聲開了。我側身擠進門縫。把欲圖一同進來的N多雙手狠狠夾住

 

「謝謝各位,麻煩請合作好嗎。」

 

狗仔們悻悻的把手縮回去。我迅速把門關上。藝人和狗仔的關係就是這麼奇妙,不管僵到什麼程度。都還是唇齒相依一般不可分割的存在。誰離了誰都混不下去。一邊是為了滿足大眾的欣賞要求,一邊是為了滿足大眾的窺私心理。真要上升到孰是孰非的爭論上,到底是誰利用誰,也實在說不清楚。大家都是謀生存,沒有誰要逼到誰活不下去的說法。只是我在明,他在暗,防不勝防。多少有些無奈罷了。

 

坐電梯到了16層。鄭允浩來開了門就轉身往廚房走

 

「我在煮東西,你要不要喝一點。」

 

我呆了呆

 

「哦。」

 

我本來以為他一定是憔悴到不行的模樣。應該在一片黑暗裡,一臉落魄的靠著牆角抽煙。又或者對著肥皂說,你最近好像瘦了。等到他繫著有卡通圖案的圍裙,把剛煮好的綠豆湯端到桌上。然後還因為燙到手指迅速的捏了捏耳朵。

 

「別愣著。自己拿碗盛啊。」鄭允浩一邊脫圍裙一邊坐下,長腿隨意的伸開。讓我很清楚的看到他腳上的絨毛拖鞋。

 

「樓下有很多人。」我頓了頓,才平靜下來。

 

「我知道。早上我出去的時候被堵回來了。」鄭允浩推了推鼻樑上的黑框眼鏡。他只有輕微的近視,平時上鏡也不會戴隱形眼鏡。

 

「對不起。我給你惹麻煩了。」我攥了攥手裡的勺子。

 

「要不要幫你放到冰箱裡去冰一冰?」鄭允浩若有所思的看了我一會兒,「味道會比較好。」

 

「你別這樣好不好」我有些煩躁的撓了撓後頸,「你揍我一頓吧,我痛快些。」

 

鄭允浩有些驚訝的看了我一會兒,而後難得的溫柔微笑起來

 

「為什麼?」鏡片後面的眼神很安逸,「因為樓下有人,所以我要揍你?這個因果關係不成立。」

 

我咽了口口水,覺得和他無法溝通。

 

「過兩天就會走的。」他站到窗前,拉開一點窗簾看了看,「以前也不是沒有過。幾張模糊不清的照片不能說明問題的,公司也絕對不會站出來說自家藝人內訌。放心吧。」

 

白癡。有誰會擔心這個啊?誰能不吃不喝站在下面好幾天等著悠閒的喝綠豆湯的少爺您啊?

 

「公司的意思......」我覺得自己像只無能的學著舌的鸚鵡,「是先低調一段時間......

 

頭頂被覆蓋的時候,有些愕然。男人穿著睡褲的修長雙腿就在我身側。他拍了拍我的頭頂

 

「我知道了。」

 

雖然這種明白的心思,多多少少有些苦澀。但也讓我少了很多解釋的尷尬。我突然間明白,我對著這個男人說不出那樣的話來。那些話。隱退吧。放棄吧。轉行吧。來的時候在肚子裡醞釀了一萬遍,對著他卻沒辦法說出口。曾經那麼渴慕著他的舞台,無論如何都說不出那樣的話來。

 

「幹嘛擺出那種臉。」鄭允浩伸手捏了捏我的臉,笑道,「到底還是小孩子。」

 

他頓了頓,才說

 

「喂,要不要陪我喝酒。」

 

盤腿坐在地板上,一邊喝啤酒一邊打著遊戲。這期間聽鄭允浩飆了不少讓我都汗顏的粗口。讓我在「果然男人都是一樣的,不管多大牌都一樣」的感慨中灌下了不少啤酒。喝的興起,連廚房裡的黃酒都拎出來喝了。可惜不能把在旁邊蜷成一塊毯子狀的東西宰了做狗肉煲下酒,在磨牙霍霍中遺憾了半天。

 

喝到後半夜我和鄭允浩都已經喝的東倒西歪。躺在地板上。頭頂著頭。開始有一句沒一句的聊天。鄭允浩明顯已經醉了大半。他酒品不錯,也不發酒瘋,只是迷迷糊糊,問什麼答什麼。

 

「你後悔過嗎?」我睜眼看著天花板,「進這圈子。」

 

「小的時候......後悔過。」他聲音裡有點笑意,「不過後來,慢慢的,離不開了。」

 

「為什麼?」

 

「因為鎂光燈,會讓人上癮啊。」有些低沉的嗓音,輕輕的在耳邊飄著,「我常常覺得,我是為了舞台,才活著的。」

 

我掏衣兜,煙盒裡還剩一根煙,我抽出來點上。火光在手心有些炙熱。

 

「你覺得,我的歌,怎麼樣?」煙霧嫋嫋裡,我聽見鄭允浩這麼問我。

 

「很好啊。」我盯著黑暗裡的一點火光,緩緩的說。

 

「好敷衍的感覺啊......」他笑道,「不過,不怪你,太久了......我自己都快忘記,它們長得什麼樣子......

 

我知道它們每個人的樣子。連每句歌詞都一清二楚。只是你不知道。我們的故事已經進行了10年,你認識我卻不過一個月。真是諷刺的笑話。

 

「我知道......」我低喃著,「鄭允浩,我聽過你的歌。每一首歌。」

 

耳邊傳來男人輕微卻沉穩的呼吸聲。在這樣清晰又遙遠的氣氛下,我緩緩的說下去。

 

「我還記得,我第一次去看你的演唱會的時候。你說,你永遠都不會放棄這個舞台,所以,請我們永遠也不要放棄你。」

 

「你說,哪怕有一天,你變成了老頭子,也還想唱歌,跳舞。」

 

「你說,總有一天,你也會疲憊的,會伸出手來尋找我們,那時候,請不要放開手。」

 

「所以我......不想放開。」

 

男人的鼾聲響起來的時候,我覺得我好像,也喝的太多了。意識漸行漸遠,又回到初見他的時候,安靜的少年的安靜歌聲。並不是我失約,而是我,也無法再抓住峭壁上的枯枝了。就算一起墜落,也無法放開你的手的我。晚安。好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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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曉曉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